用3至5年时间,基本解决大中专毕业生、农村转移人口和外来进城务工人员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用2年的时间,让城镇容貌明显改观……为了加快推进安阳城镇化跨越发展,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指导意见》,安阳市结合本地实际,提出了关于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
根据《意见》,今后三年,安阳城镇化发展要保持年均增加1.9个百分点的发展速度,到2015年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50%左右。林州市、滑县县城建成区人口达到20万以上,内黄县城、汤阴县城建成区人口达到15万左右。水冶镇到2011年底要发展成为10万人以上的小城市。
加快安东新城建设步伐,水冶镇、白璧镇、柏庄镇、宝莲寺等高标准打造宜居型卫星城镇。到2020年,争取所有县城人口达到20万人以上,林州市、滑县建成区人口力争达到25万人。支持全市具有较好区位优势、较强经济实力、较好设施基础、较大发展潜力的中心镇加快专业园区建设,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争取进入全省100个试点中心镇行列。
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
围绕9个省级产业集聚区规划布局,安阳市城镇化建设将强化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的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建设,实现发展路网、电网、地下管网全覆盖,教科文卫、物流服务和配套基础设施齐全完善,不断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和吸纳能力。
到2012年,全市省级产业集聚区面积力争达到70平方公里,新增就业10万人,每个产业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亿元以上、税收收入达到2亿元以上。加快建设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等产业园区和以安西循环经济试验区为依托的环保产业园区。
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为建立满足不同收入家庭、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范围,通过经济适用住房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通过廉租住房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加快制定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大在土地、资金、政策保障等方面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
用3至5年的时间,通过大力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基本解决大中专毕业生、农村转移人口和外来进城务工人员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争取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两年内城镇容貌“变脸”
加强城镇容貌环境综合整治,落实管理责任制,努力根治脏、乱、差问题,三年内实现城镇容貌环境明显改观。加大危旧建筑拆改力度,到2012年底,全面拆除建成区内沿主次干道的违章建筑,完成建成区内城市景观路、主干道两侧的二三类工业、仓储区改造。规范广告牌匾,清除影响市容市貌和城市安全的户外广告和商业性牌匾。加强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城中村、铁路沿线等地区卫生保洁和环境整治,消除卫生死角。大力整治贴近群众生活的支路背街小巷,2012年全面完成建成区内的整治任务。
放宽城市、城镇落户条件
在加快城镇化进程中,安阳市将进一步放宽城市、城镇落户条件,凡在城市、城镇有固定住所,包括购房、自建房、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合法产权来源房屋及租赁房屋的,有稳定生活来源的,其本人、家庭成员及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均可在城市、城镇落户。
此外,凡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各级政府、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各类人才,在城市连续工作满一年或在城镇工作满半年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按时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均可在本人工作地办理落户手续,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