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一个男子,专门在街上抢老人的耳环,9个月时间,作案达13次,抢得耳环32只。
刘鹏飞家住安阳市御路街,2007年3月17日7时许,他在文峰区后仓街一个院内,从身后抢夺一位74岁老太太,得一对黄金耳环。
初次得手,着实让刘鹏飞兴奋了一阵子,于是他就天天想着故伎重演。从那以后,不管上街干什么事,他都不忘搜寻目标。2007年7月份的一天上午9时许,他走到安阳市文峰区后仓街通往甜水井的路上时,发现一位年过八旬带耳环的老太太,再生歹心,将老太太推倒在地,抢走黄金耳环一只。
从去年7月份至今年3月份,他先后参与抢夺13次,抢夺耳环24只,价值11990元;用同样的手段单独抢劫5次,抢走黄金耳环8只,价值4818元。刘鹏飞对此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鹏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使用暴力劫去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被告人刘鹏飞多次抢夺老年人财物,予以从重处罚。故依法判处被告人刘鹏飞犯抢劫罪,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犯抢夺罪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