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我市集中供热热力销售价格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市发改委下达了《关于城市集中供热热力销售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今年冬季,我市居民生活采暖用热价格为:采用吨位计量表计费的用户价格为134元/吨汽,未装表计量按建筑面积计费的用户价格为21.6元/季·平方米(按建筑面积90%计),采用热值计量的安泰苑、安惠苑小区,居民生活采暖实行两部制热价,即:固定部分按建筑面积计费,价格为6.48元/季·平方米(按建筑面积的90%计),计量部分按热值计量计费,价格为0.105元/千瓦时,固定部分与计量费用之和不得超过按建筑面积计费总额。
《通知》中说,以上价格均为采暖终端计费的终端价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此价格的基础上加收任何热力费用,根据我市居民冬季生活采暖的客观现实,确实因客观原因造成热力经营单位无法计量到终端必须通过物业公司实行二次转供的,居民冬季生活采暖价格也不得突破上述价格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