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文物普查工作顺利通过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全市共普查不可移动文物3619处,其中新发现3005处、复查614处。按文物类别分,共普查古遗址497处、古墓葬493处、古建筑1237处、石窟寺及石刻71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321件,消失文物52处。
我市文物普查工作2007年9月启动后,我市迅速成立了安阳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制订了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也相继成立了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组建了文物普查队伍。我市各级政府共投入资金119.7万元,为培训普查人员、购置普查设备、开展实地文物调查等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市普查办对参加普查的工作人员实行全员培训上岗,先后组织100余名业务骨干参加国家、省有关部门举办的文物普查培训班。此外,市普查办还举办普查培训班,培训业务骨干64名。在实地调查过程中,他们通过以查代训、传帮带等手段培训普查人员300余人。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2008年3月,市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县(市)区普查办签订了安阳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目标、强化了责任。为全面掌握各县(市)区文物普查工作进度,市普查办建立了安阳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周报制度和综合月报制度。此外,市普查办还联合财政、审计等成员单位到各县(市)区检查督导普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确保普查工作进度和质量。
在实地调查阶段,针对各县(市)区专业人员少、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的客观实际,我市创新普查体制,在全省率先组成市区联合普查队,开展全面调查,得到国家、省普查办的高度评价。
在田野调查工作中,普查队员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在全面普查的同时,将南水北调文物保护工程、曹操高陵调查、长城资源调查、隋唐大运河调查作为普查重点,探索出全面普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传统文物调查与新的文物类型调查相结合的文物普查工作方法,为今后工作的开展积累了丰富经验。
今年10月19日,安阳县作为全省代表参加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数据误差率抽样检测,全国文物普查验收专家组高度评价了我市文物普查工作,认为我市文物普查数据登录规范、计量准确,文物点登录情况与现场勘察情况相符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