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用新版财政票据
来源:中国钢材网 编辑: 2009年07月10日 08:10:28 打印
为了规范财政票据使用和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近日,省财政厅制定了《河南省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对2009年度财政票据式样进行了调整。目前,我市已全面启用了新版财政票据。
据了解,根据《河南省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财政票据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改为由省财政厅和各省辖市财政局分别印制。将原财政票据版面“豫财综”字样统一改为“票据批次”字样。调整后的财政票据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票据、罚没票据、医疗票据、统一收款收据及其他财政票据五大类61种。其中,除诉讼费专用票据、医疗票据、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土地管理专用票据、城市出租车经营权出让金和转让增值费专用票据、希望工程专用收据等少量专门用途票据外,其他票据根据管理需要设置有效期限,不得逾期使用。
新旧版财政票据将于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过渡。2010年1月1日起,将只能使用我市自行印制的财政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