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把好“查”,摸清底数。逐户查清出辖区国有土地租赁单位46户,个体户1012户,全部纳入征管对象。二是把好“找”,寻找新户。通过走访办事处、居委会、房产局、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查明出租户产权人的住址和身份,新找到出租人100余人,及时堵疏防漏。三是把好“收”,上门收缴。对年迈体弱老人、外地经营户预约上门收缴,对工作日没有时间缴纳的个体户由工作人员利用下班时间或星期天上门收缴,共收缴50余户12万元。四是把好“严”,严格执法。对久拖不缴的改制企业及个体租赁户,采取强制措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欠缴户,追缴土地收益租金9200元。2011年上半年共收缴土地收益租金3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