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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 强素质树形象创一流

来源:中国钢材网 编辑: 2009年08月19日 08:09:05 打印
200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省院和市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检察工作主题,切实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凝心聚力,打造亮点,提高效率,树好形象,努力营造学习型、秉公执法型、开拓创新型检察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建设平安安阳、打造豫北区域性中心强市作出了积极贡献。
    业务工作取得长足进展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截至7月底,共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40件167人。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10件131人,同比上升14.58%和6.5%;其中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和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103件,同比上升43.6%,大案率为93.6%,其中百万元以上案件3件。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30件36人,其中立案侦查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24件,大案率为80%;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2人,查办大要案比例明显提高,同比上升214%。对职务犯罪案件已提起公诉56件63人,法院已作出判决41件44人。未发生严重违法办案和重大办案安全责任事故。积极参加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等专项活动。
    强化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主体地位。市院反贪局、反渎局对9个基层院实行分组包干,帮助启动大要案。市院同基层院共同研究初查思路、侦查方案,对基层院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进行业务指导。充分运用领办、督办、交办、参办等方法,帮助基层院排除干扰,解决案件启动难、突破难、诉讼难等问题。强化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市院明确案件线索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线索举报和管理的专一性,案件线索的汇报、批示、分流工作按流程实施,保证处理不分散、信息不扩散。通过对举报线索的统一管理,随时掌握各基层院查案情况,通过合理调剂案件线索,加快案件分流速度,解决个别基层院因案件线索匮乏无法达到目标而凑立案数、办案重点难以突出等问题。强化基层院反贪、反渎局长问责制度。要求基层院反贪、反渎局长每三个月到市院述职,对主观上不努力、查案工作差距大的局长实行“问责”,并建议调整工作岗位。定期对各基层院的工作情况进行点评,对评比中排名落后的反贪局,在全市通报批评。强化奖励机制。完善评选“全市优秀反贪局”、“十佳办案能手”制度,并制定了具体的奖励办法,充分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精心编纂了《共和国拒绝腐败》大型图书。结合政府规划,下发了《关于在实施城市建设三年计划项目建设中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在城市建设三年计划项目建设中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帮助国有企业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市检察院分别和中石化安阳石油分公司、安阳市烟草专卖局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制定了市人民检察院与中石化安阳石油分公司、市烟草专卖局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办公室,派驻了专业的工作人员,探索了在国有大型企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路子。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工作成效明显。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109人,审查后批准逮捕1875人;共受理移送起诉案件3032人,审查后决定提起公诉2458人。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和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共批捕“两抢一盗”犯罪案件453件643人,起诉541件761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抓住打击重点,不断创新完善工作机制,集中力量办理“两抢一盗”案件,及时掌握本地开展专项斗争的进展情况,准确及时上报相关数据及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的信息,全力保证专项斗争活动顺利、健康开展,有效打击了犯罪,维护了地方治安秩序,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林州市人民检察院侦监科被省委政法委评为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继续推进不捕说理工作向规范化开展,统一、规范不捕说理文书的名称和格式,优化对不捕案件释法说理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说理的针对性,做到观点明确、论据充分。完善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量刑建议制度,公诉人在出庭支持公诉的过程中,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对未成年被告人在适用的刑种、刑期、罚金数额及执行方法等方面向人民法院提出具体的量刑建议,体现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障。
    诉讼监督工作力度加大。向侦查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8件,侦查机关主动立案28件。对应当逮捕、起诉而侦查机关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加逮捕101人,追加起诉48人;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232人,不起诉38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61件,法院再审改变30件。对认为不符合抗诉条件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主动释法析理,服判息诉,维护司法权威。加强对刑罚执行的监督,认真贯彻对减刑假释全程监督办法,共发现和纠正不当减刑假释监外执行28件,纠正率达到100%。重视对监管活动中违法情况和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情况的监督,共发现和纠正各类违法行为61件,纠正率达到100%。
    切实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全市共接待来信来访206件(次),受理举报线索114件,举报中心初查35件,移送立案33件,受理刑事申诉2件,受理刑事赔偿2件,立案复查1件。成立了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构,制订了应急工作预案,对可能引发涉检上访的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重点案件,各责任单位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有针对性地提前制订防范措施,切实做到了专人负责、专案施策。积极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专项活动,对排查出来的信访案件实行“四定”,定包案领导、定专人、定时间、定方案,确保化解工作责任的落实。邀请公安、人大等单位领导和特约检察员对信访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以公开促公正,提高执法公信力。
    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大力弘扬和学习焦裕禄精神,组织全体干警到焦裕禄纪念园,瞻仰烈士陵墓,参观烈士事迹展览,使广大干警进一步深化对焦裕禄精神的再认识,理解科学发展观深刻内涵和本质要求。丰富活动形式,开通网上学习讨论互动平台,组织演讲会、学习交流会等。邀请全国劳动模范、濮阳县庆祖镇西辛庄村党委书记李连成同志,河南省纪委委员、省委党校徐洪波教授为全市检察干警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辅导报告。
    大力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根据高检院《2009年~2012年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的培训重点,大力开展以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民行等业务为重点的检察业务技能培训,使检察干警的业务技能、办案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在培训学习的基础上,各业务部门结合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总结学习收获和办案实践,撰写专题经验论文,开展优秀论文评选。注重培训形式,采取读书自学、组织讲座、试题测试、撰写经验论文相结合的培训方法,促进学习,增强培训效果。
    配合做好基层院检察长换届工作。2009年年初,结合县区换届,与市委组织部一起对县区院班子进行了考察,按照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增强整体功能的要求,把基层院领导班子配好配强,保证检察长人选政治条件、领导才能过硬,符合检察官法规定的学历、经历和专业等硬性任职条件。加大对基层院领导班子的协管力度,强化经常性管理和监督。
积极开展机关文化建设。牢固树立启迪思想、陶冶情操、凝聚力量、激励斗志的检察文化理念,坚持从精神、制度、物质三个层面进行构建,引导干警自觉把检察文化内化于心,外践于形,推进机关文化建设工作的开展。成立了检察官合唱团,组织了与国税等部门乒乓球、篮球友谊比赛,在春节、“五一”、“七一”等重大节日,组织开展多项文体活动,活跃了干警业余文化生活。
    切实做好涉检信访工作 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2009年年初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把涉检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组书记、检察长高进学经常性地过问、关注信访工作,亲自接待上访群众,亲自包案,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建立了市院党组分包县区院责任制,每名党组成员负责承包一个县区院的信访案件查办工作,并明确两级院检察长是第一责任人。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使群众感到冤情有处诉、正义能伸张、矛盾不积累。
    一是树立“有理推定”理念,即在接访工作中首先把群众来信来访作为有“理”来信来访来审查;二是树立“有解推定”理念,即在处理信访案件中首先把涉检信访案件作为都是“能够解决”的案件来处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解决群众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涉检重信重访专项治理,继续开展了“无涉检进京上访年”活动。健全长效机制。在完善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日、双向承诺等已有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全力推进部门联合接访、下访巡访、领导干部带队督察督办制度化、常态化,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经常化、规范化;建立信访督察专员制度,强化排查责任、化解责任、稳控责任、领导责任和办案责任,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加强了初信初访的接待和办理,努力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和一次成功率。各院根据市院统一安排,分别实行了党组成员轮流每日接访,并在当地政法委组织下,会同公安、法院等部门开展了政法联合接访。2008年11月底,在市院党组的重视和支持下,两级院投资十万余元建成并开通使用视频接访系统。通过视频接访系统,基层院接访人员可以直接与市院领导异地共同接访,上访人员在基层院就能与市院接待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实现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基本工作要求,为上访群众申诉求助、反映问题提供了一个“快速通道”,减少了来访群众的诉累,有效提高了控申工作效率。
    以省委政法委综合执法巡视为契机,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紧密联系全市检察机关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了以“五查”为主要内容的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对存在的问题从自身、从内部、从主观上找原因、找差距、找根源、定措施,通过开展教育整顿活动,加强了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强化措施,认真进行案件排查办理。共排查案件5起。对排查出来的信访案件实行“四定”,定包案领导、定专人、定时间、定方案,确保化解工作责任的落实。市院对各院排查的涉检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对各县区院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三次督察。
    认真负责地快速办理交办案件。对上级交办的案件,市人民检察院做到“三个当天”、“三个一”,即:当天受理,当天批转,当天组织查办;实行一案一包案领导,一案一具体要求,一案一查办小组,使案件得到了快速办理。2009年5月22日上午,市院接到魏某信访案件后,分管领导立即组织文峰区人民检察院研究案情,亲自组织查办,当即与上访人魏某取得了联系。分管领导考虑到魏某是退休工人,年纪较大,住处较远,行动不便,便专门派车将其接到检察院了解情况,使问题当天就得到了圆满解决。上访人魏某对检察机关高效、便民、热情、务实的工作作风非常满意。
    认真开展专项活动
    最高人民检院和省人民检察院部署3个专项活动后,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行动,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市委政法委作了专题汇报,成立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并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工作方案,按照高检院、省院工作安排,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截至目前,各项专项活动按照上级院要求顺利进行。
    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开始后,由市委政法委协调公、检、法部门联合进行了专项检查,迅速形成专项检查工作的合力。市院还与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活动中的问题。全市各看守所根据在押人员、监管民警和派驻检察干警这三个群体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思想动员,采取对在押人员通过所内广播进行宣传,发放“约见检察官申请表”等方式,使每一名在押人员都能明确专项检查活动的内容,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以及反映问题途径;组织监管民警和派驻检察干警重温执法规范规定,并结合我市近年查办的看守所职务犯罪案件事例进行警示教育。深入全市各看守所,对2410名在押人员采取入号检查的方式进行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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