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公务员法》颁布实施5周年。《公务员法》是我国五十多年来干部人事管理第一部总章程性质的法律,在干部人事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5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其相关配套法规,各项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公务员登记工作全面完成;公务员考录形成了考官结构科学化、面试组织精细化、考场监督立体化的工作机制;公务员考核、奖惩、培训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对于加强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保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为推进豫北区域性中心强市建设注入新的动力。
一、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广泛学习宣传公务员法律法规,公务员管理法制化迈上新台阶。全市各级各部门大力开展《公务员法》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依法管理意识深入人心,5年来,公务员培训累计68599人次。公务员录用、转任、调任、辞退等各环节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日常登记及编号、管理电子台账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公务员管理机制日益完善,公务员队伍充满生机活力。5年来,全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791名。《公务员法》的实施推动了选拔任用机制不断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不断加大,促进了优秀人才脱颖而出。175人通过竞争上岗走上领导岗位。公务员激励保障和监督约束机制不断加强。5年来,考核公务员60510人次,向省推荐先进集体16个、先进个人86人。市级表彰先进集体1272个、先进个人3556名,记个人二等功30名,记个人三等功73名;记集体二等功25个,记集体三等功46个。我市根据《公务员法》,按照认定事实清楚、使用法规准确、工作程序规范、保障合法权益的工作标准,对139名公务员进行惩戒处分。
(三)坚持“三个贯彻始终”,公务员自身素质得到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要把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和奉献精神贯穿始终。目前,我市获得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1个、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2人。
二、全面加强队伍和制度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一)学习宣传《公务员法》,加大实施和遵守执行《公务员法》的力度。要以纪念《公务员法》实施5周年为契机,加大对《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落实力度。
(二)完善公务员考录制度,健全科学规范的公务员管理体系。突出公务员考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强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机制。要继续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积极适应形势发展和时代要求,善于总结考录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考录制度,进一步优化考录程序。
(三)不断探索实践,改进公务员考核奖惩和交流机制。积极推进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和体系,不断完善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紧密结合的奖励制度。完善交流机制,拓宽交流渠道,加大公务员岗位交流特别是对外转任交流力度。
三、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公务员服务人民的能力
(一)加强公务员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公务员依法履职能力。要以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为抓手,做好大规模培训公务员工作。要推进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和倾斜,加强基层公务员教育培训。要大力选派公务员特别是年轻公务员到改革发展稳定一线去,到条件艰苦和工作困难的地方去,提高解决实际问题和做好群众工作的水平。
(二)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坚持从严管理与关心爱护相结合。基层公务员占公务员队伍总数的60%以上,是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落实到基层的骨干力量。要把建设高素质基层公务员队伍,作为深入实施《公务员法》的重要任务。要加强作风整顿,激发基层公务员服务群众、造福百姓的强烈责任感。要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帮助他们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新本领,提高依法办事、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强化依法管理,全面建设服务型政府。增强全体公务员在建设服务型政府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提高政府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推动政府部门管理服务向以人为本、便民高效、程序规范、公正透明的方式转变。
(四)大力开展争创“人民满意公务员”和“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活动。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争创活动,要以提升素质为目标,作风建设为重点,勤政为民为核心,人民满意为标准,围绕主体,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争创活动。各县(市)区每年将表彰3个至5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3名至5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市每年将表彰10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10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依法加强公务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各级公务员管理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齐心协力抓好《公务员法》的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从事公务员管理工作的同志,要努力成为精通《公务员法》的专家,遵守《公务员法》的模范,执行《公务员法》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