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11年元旦、春节的临近,种种优惠促销活动日渐增多,打折、返劵、特卖……这些看起来优惠幅度颇大的促销活动,相当一部分暗藏了商家精心设计的消费陷阱。市工商局殷都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节日消费谨防促销陷阱。
该分局有关人员指出,特价品不同于处理品,消费者购买特价品与购买正价商品享有同等权利。处理品是指商品虽具有瑕疵但不影响正常使用、在商品和包装上明确注明“处理品”而降价销售的商品,特价品是由于过季、断码等原因降价促销的商品。因此,消费者购买特价品可享有与正价商品相同的“包退、包换、包修”权利,那些“不退换”的店堂告示是无效的。
工商人员还指出,对“买一送一”、“买100元送50元”等促销手段要价比三家,了解商家限制性规定。消费者一定要问明商家促销活动的具体细节,不要被商家的打折促销手段诱惑,避免冲动购物。个别经营者缺乏诚信,采取先抬高商品零售价再打折的手段进行虚假打折。节日期间,消费者可多跑几家商店,用价比三家的办法防范商家先提价再打折。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无论在何种消费场所消费,在选购商品或接受服务时,都应当索要并妥善保管有效的购物凭证(发票或有印章的购物小票),消费凭证上应注明商品名称、服务项目等内容,以便事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