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日,一辆使用假行驶证、假驾驶证、假车牌照、假保险标志、假检验标志的“五假”奥迪轿车,在京港澳高速公路安阳段豫冀界被执勤高速交警依法查扣,该车驾驶员蒋某已被拘留。
5月1日下午3点05分,河南省高速交警总队四支队民警齐喆、时廷德巡逻到京港澳高速公路安阳服务区东区时,发现一辆悬挂京A8140*号牌黑色奥迪车的牌照有明显伪造迹象,民警齐喆让该车驾驶员出示车辆证件时,该车司机佯装配合猛然加速,车擦着民警身体强行闯走,以极快的速度向北狂奔,齐喆立即通知豫冀界执勤的民警注意拦查该车,并和时廷德一起驾车跟随其后。
在豫冀界站区,执勤的民警立即将该车拦下、民警立即对该车驾驶员进行了控制,经过仔细的询问和比对了解大,司机蒋松,系辽宁丹东人,今年41岁,驾驶证已被吊销,该车上的行驶证、车牌、保险标志、检验标志都是伪造的,同时司机蒋松出示给交警的驾驶证也是伪造的,该车称得上是“五假”轿车了。
根据4月22日修改通过并于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警依法扣留该车,对司机蒋松实施拘留15日并罚款的处罚,此案的其他违法情况正在进一步的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