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我市城市管理工作一直存在着“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现象。由于城市管理体制不顺、城市管理权限过于集中等原因,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出现了空当。
针对这种情况,2007年4月,在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朱先刚、王才根等21名代表提出了“理顺市、区城市管理体制,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新四创’ 议案”(以下简称“理顺城管体制议案”)。随后,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立案交付市政府办理。
由于“理顺城管体制议案”涉及人员、机构、财政等多方面因素,办理时间长,办理工作可谓一波三折。
人大督办议案“破冰”
作为一件跨届议案,“理顺城管体制议案”受到市十一届、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的持续关注。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该议案的办理工作。为提高议案办理质量,加快议案办理进度,近年,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带领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的同志,多次深入市编办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听取议案办理情况汇报。
然而,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城市管理工作一直没有一个系统的、全面的、成功的可供全盘复制的模式。该议案办理工作只能在改革中探索,在探索中前进。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后,进一步加强了对这一跨届议案的督办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有关工委在多个场合通过多种渠道督促议案办理,加大力度,加快进度。这对议案办理工作犹如打了一针“强心剂”。
2010年1月21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主任会议专门听取了市行政执法局关于“理顺城管体制议案”办理情况的汇报。面对这件跨届议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发军明确要求,要加快工作进度,尽快理顺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
6月30日和7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苏庆又带领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的同志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行政执法局、各区以及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关负责同志对该议案办理及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8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再次组织部分提出议案的市人大代表,听取议案办理情况汇报……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督办下,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努力下,该议案办理工作终于取得“破冰”式的进展。
城市管理呈现“多变”
今年2月18日,随着市委、市政府《城管体制改革具体意见》的出台,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开始了方向性调整。
一个个有力举措带来了令人耳目一新的改变。
第一变:城市管理相关机构“变身”。将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属的文峰、北关、殷都、龙安4个分局下放到4个区管理,与各区城管局合并,组建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建安阳高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由安阳高新区管委会管理;成立安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指挥、监督、考评工作。
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组建后,管理重心全部下移,执法力量下派到各街道办事处,形成6人至15人的管理队伍。
第二变:城市管理职能“变脸”。将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一行使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5个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下放到各区,并对户外广告管理权进行了明确分工,对违法建设查处职责等进行了详细界定,进一步明晰了市、区城市管理职能。
第三变:城市管理机制“变新”。我市实行了城管委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城市管理目标考核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奖罚机制等一系列制度,并推行了“3+N”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实行“干、管、罚”三支队伍分工负责、多渠道广泛监督的城市管理工作新机制。至此,全市已初步形成了“统一领导、两级主体、分级管理、重心下移”的城市管理新格局。
6月18日,全市数字化城管系统一期工程投入试运行,覆盖城区面积超过49平方公里,极大地提高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数字化城管的建设推进,使我们看到了城管工作的崭新明天。
面对未来,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仍需不断完善提高,城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但我们相信,只要积极探索,不断创新,一定会做好城市管理这篇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