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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不得吹嘘药用功能 新规9月1日起实施

来源:中国钢材网 编辑: 2008年09月02日 08:04:02 打印

     化痰止咳、生津止渴……日常生活中,大家常能发现一些食品在包装袋上标注其药用功能。8月27日,记者从我市相关部门获悉,新出台的《食品标志管理规定》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等7类内容不得出现在食品标志中。
     据了解,即将实施的新《食品标志管理规定》主要从标志内容和形式两方面进行了规范,增加了对食品产地、分装者、警示说明和最小销售单元等标志要求。对于食品中涉嫌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的虚假广告词,也被纳入了此次新《食品标志管理规定》的禁列范围。这意味着,9月1日之后,食品在标志上出现“清热去火”、“提高记忆力”等字样的均属于违规行为。
     当日,记者走访部分商场及超市后发现,仍有部分食品标志存在一定问题。以某品牌的白莲为例,其包装上就有“清热去火”的字样。此外,部分奶制品也存在暗示具有保健功效的问题,如某品牌的酸奶包装上就标有“增强免疫力”字样。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鉴于部分食品生产企业目前仍有一定数量的食品包装库存,为节约资源,避免和减少浪费,在新规定实施后,会给企业相应的过渡期。对于违反本规定的企业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将视情节轻重处以最高1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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