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从市财政局获悉,从2012年1月1日起,我市将实行市级政府公物仓制度。这是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一项全新举措。
为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共享共用和集约化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和财政运行效率,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安阳市市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从2012年1月1日起,我市将实行市级政府公物仓制度。
政府公物仓是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拟处置、超标准配置的资产以及临时机构的资产和执法执纪单位罚没物品、涉案物品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处置,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与预算相结合的运作平台。市财政局是管理政府公物仓的职能部门。纳入政府公物仓管理的资产有10类,包括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的大型会议、展览和文体活动购置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处置、上缴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更新置换的资产,执法执纪机关依法没收的物资,临时机构购置和接受捐赠的资产,批准撤销单位的资产,合并单位上缴的资产,长期闲置、超标超编的资产,受上级委托接收管理的资产,应缴入政府公物仓的其他资产。
市级政府公物仓制度运行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和处置将统一由公物仓协调管理,能有效避免重复购置、低效使用等现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规范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和处置行为,建立配置合理、处置规范、监督到位的国有资产运行机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