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市区廉租住房申请条件是: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居民户口;家庭人均年收入在7800元(含)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今年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是: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居民户口;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22周岁;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2585元(含)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2平方米(含)以下;以前未申购过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参加过单位福利分房或单位集资建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22平方米(含)。为切实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简化办事程序,我市将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审核程序进一步调整,由原来的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调整为向市保障性住房服务大厅各区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受理窗口受理以后,移交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规定期限内审核完毕并公示。
按照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年度目标,我市今年要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17022套。我市多管齐下,按时间节点落实保障性住房项目27个17441套,为省定计划任务的102.5%。截至目前,所有新建项目已全部开工,开工率达100%;已竣工项目共2个698套,分别为河南省顺成集团公租房项目和滑县凤凰光伏集团公租房项目。
针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审批手续烦琐的实际情况,我市建立联审联批联办机制,由主管城建的副市长牵头,定期召开由发改、规划、国土、住建、环保等部门参加的保障性住房联审联批联办会议,加强横向衔接。目前,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
为积极筹措资金、落实好财政配套资金,我市按照“政府组织、社会参与、依法管理、市场运作”的原则,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切实有效破解资金难题,确保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的顺利实施。今年,我市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22.87亿元,其中,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补助资金2.51亿元,市、县财政配套资金2.28亿元,开发建设单位投资18.08亿元。目前,资金来源已全部落实,累计完成投资(不包括续建项目)共7.1亿元,为项目建设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
保障性安居工程涉及面广、公益性强、社会影响大,我市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保障性住房实行重点监控,加大巡查力度,派出骨干人员负责质量监督工作,及时查处、纠正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由建设单位精心组织分户验收,并在购房者中随机抽取代表,邀请他们全过程参与、监督分户验收工作,分户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建立信息档案,对建设过程中违反工程建设标准、使用后投诉处理等情况进行记录,并向社会公布。凡是在建设过程中出现不良记录的建设单位,5年内一律不得再次参加保障房建设。我市还狠抓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把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坚持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合格者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方能从事施工活动;坚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任职。
此外,我市还加大了保障性住房在建项目建设力度,加快项目配套设施建设。目前,我市保障性住房续建项目共17个11054套,其中,廉租住房项目共9个5300套,基本建成,正在进行室外配套工程;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共7个5382套,其中,4个项目3310套基本建成,正在进行室外配套及道路施工,另外3个项目2072套正在进行装饰装修工作;公租房项目1个372套已竣工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