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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存款被人冒领起诉银行 法院判银行赔钱

来源:中国钢材网 编辑: 2009年01月10日 08:16:23 打印

     拿着存折到银行去取钱,谁想存折上的201000元钱却不翼而飞。经查,存折上的钱已被人异地冒领,在和银行商议处理未果后,一张状纸将银行告上了法庭。


  20余万存款被冒领

  储户无奈起诉银行

  2007年11月11日,安阳县的王福(化名)到安阳县某银行办理了个人结算账户开户业务,银行按照个人申请为王福开具了存折。王福自己设定了密码,但未办理储蓄卡。2007年11月23日,王福持身份证和存折到安阳县某银行取款,当时存折上显示用户存款余额为201698元,当营业员为其办理手续时,电脑却显示存款余额不足,显示余额只有698元。这一下急坏了王福,后经银行查实,201000元被人分别于2007年11月16日和2007年11月17日分五笔从辽宁省的银行取走了。王福想,存钱在银行本身就是为了保险,现在钱却不翼而飞。于是他找到该银行经理,要求其赔偿被人冒领的201000元存款及利息。但是,经过一年的商议,银行一直没有给出答复,无奈之下,王福将该银行告上了法庭。

  银行管理疏漏

  全额赔偿储户

  1月7日,安阳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王福到银行存款,出具的活期存折确立了双方的储蓄存款合同关系。现王福持有201698元存款的存折及本人身份证,要求取款是正当方式,银行应按照合同约定和交易习惯向王福兑付存款,履行义务。同时,由于王福现持存折上没有诉争的交易记录,故他人在异地使用的王福存折应为虚假存折,对于他人使用王福所持真实存折之外的虚假存折在异地取走王福留付款项,足以说明该银行存在管理方面的漏洞,未尽充分的存折安全保障义务,银行应承担全部的后果。故判处安阳县某银行给付王福存款201000元及利息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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