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业主升级改造的积极性,圆满完成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使农贸市场全面提档升级,我市将对列入2011年工作目标新建、改造、升级、关闭的农贸市场,给予财政补贴。
据了解,此次补贴具体标准为,新建和改造的市场在达到农贸市场标准后,我市将按照《安阳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给予资金补贴。其中,对于新建的市场按每平方米200元给予定额补贴,对于改造的市场按每平方米150元给予定额补贴,同时,对新建、改造的市场,我市还将按其生鲜蔬菜经营面积给予经营者每平方米每年50元经营补贴,连补三年。升级的市场在达到农贸市场升级标准后,我市将按照升级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定额补贴。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关闭、停止营业的农贸市场,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内的,我市将一次性给予20000元定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