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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规范中央行政单位国资收入管理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编辑: 2009年10月26日 08:25:13 打印
         财政部10月22日公布《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和加强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管理。

  办法规定,国有资产收入及相关支出,应统一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国有资产收入原来用于发放津贴补贴的部分,上缴中央财政后,由财政部统筹安排,作为规范后中央行政单位统一发放津贴补贴的资金来源。除此之外,国有资产收入不得再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其余国有资产收入原则上由财政部统筹安排用于中央行政单位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新增资产配置,可优先用于收入上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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