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如果安阳市有关政府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导致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慢、质量低、环境差等,市政府重点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重点办)将给予有关政府部门督办通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两次督办通知仍整改不到位,予以黄牌警告。
记者昨日从安阳市政府获悉,为了推进项目带动战略,促进投资增长,增强全市综合竞争力和发展后劲,安阳市政府制定了鼓励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办法。市重点项目单位在项目建设中遇到问题,可以直接向市重点办提出申请解决报告。
安阳市重点办应在接到申请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单位发出通报;如涉及重大复杂问题,应提请有关市领导召开协调会议,确定解决方案。市监察局、重点办将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