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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进一步提高钢铁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

来源:中国钢材网 编辑: 2009年06月09日 08:22:14 打印
   据国家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8日发布通知,经国务院批准,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通知全文如下:
  经国务院批准,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电视用发送设备、缝纫机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
  二、罐头、果汁、桑丝等农业深加工产品,电动齿轮泵、半挂车等机电产品,光学元件等仪器仪表,胰岛素制剂等药品,箱包,鞋帽,伞,毛发制品,玩具,家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
  三、部分塑料、陶瓷、玻璃制品,部分水产品,车削工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
  四、合金钢异性材等钢材、钢铁结构体等钢铁制品、剪刀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
  五、玉米淀粉、酒精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5%
  具体商品清单见附件。
  六、本通知自20096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特此通知。
 
   下载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商品清单-钢铁相关产品在第72-73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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