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10年市人大代表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民主评议会,对今年23件重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民主评议并当场公布了评议结果。这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重点建议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此次民主评议会上,各重点建议的承办单位依次汇报了办理工作情况,提建议的市人大代表分别发表了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对口督办的工作委员会也对办理工作发表了督办意见。随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建议的市人大代表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对今年23件重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现场投票测评“打分”。会议还当场“揭榜”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民主评议满意率,并对两件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满意率低于60%的承办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要求重新办理。
“对代表重点建议进行民主评议,是市人大常委会在促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完善办理工作机制上的一次有益尝试,是促进政府及相关部门提高办理质量的需要,是促进代表履行职务的需要,是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的需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发军在会上声音洪亮地说,“希望各被评议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开展代表重点建议民主评议活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不断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了解,为做好民主评议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相关意见,明确规定对参评单位的评议结果,将按得分高低顺序排名进行通报,并适时向社会进行公布。对办理工作成绩突出、评议结果满意率比较高的单位,将予以通报表彰。评议结果满意率低于60%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并重新办理。对于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低于60%的单位,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质询和行使其他监督权。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水和、周晓春、王希社、聂孟磊、李苏庆、史东林,秘书长刘希军等出席会议。副市长高雁卿、代毅君等应邀列席会议。